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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加速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是我国科技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50年的发展、变革,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极大地促进了科技计划的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激励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它对我国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科学化管理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本期起,科技日报创新周刊开辟《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应用创新专题》专栏,主要刊登全国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工作情况研究报告和分析文章,加强宣传和交流新时期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工作的机制、方向和重点,使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工作在十六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开拓创新,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出新的贡献。热忱欢迎热心于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    

  科技活动是一个投入产出过程,科技管理一方面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自身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和计划,并有效配置资源进行研究开发,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重视产出成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使先进的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科技成果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机遇,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 

  一、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成效显著 

  国家科技计划主要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并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计划,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战略性研究、自由探索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究开发条件建设以及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尤其是“九五”以来,由于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取得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成果管理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应用转化和产业化。 

1、国家科技计划硕果累累 

  不同的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财政经费投入的方式和支持力度不一样。目前,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构成我国科技研发三大主体实施计划,均以国家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为主。相应地,三大主体实施计划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国家科技成果管理中占有主导地位,是国家科技成果管理的重点。 

  “863”计划重点以研究解决我国中长期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对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共性高技术的需求为主,主要涉及生物、信息、自动化、能源、新材料和海洋等六个领域。“九五”期间,“863”计划取得了两系法杂交水稻、曙光3000超级服务器、人类基因组1%测序以及10兆瓦高温气冷堆等一大批重大进展和研究成果。据统计,共取得重大成果2198项,国内外授权专利629项,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29464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400项,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技术人才。 

  攻关计划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综合性、关键性的技术问题,以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为重点。“九五”期间,攻关计划共安排251个项目,5100多个专题,中央财政投入53亿元,地方配套和单位自筹176亿元,攻克了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了丰硕成果。据统计,共取得重大成果12921项,国内外授权专利1306项,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53629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1200余项,培养各类科技骨干2万多人,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000多人。 

  “973”计划以研究解决科学技术发展和国家社会经济中所面临的基础科学问题为主,其重点在于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新发现、新概念、新理论和新方法等原始性创新性成果形成,培养创新性人才。从1998年正式批准实施以来,截至2001年,“973”计划已经产出了一大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据统计,共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433项,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7668篇,出版专著301部,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5946人。 

  “九五”期间,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及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等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实施,推动了大量先进、成熟和适用的科技成果如水稻旱育稀植、ABT生根粉、CAD以及CIMS等技术直接在工农业领域应用转化,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迅速,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应运而生,研究推广中心和推广示范基地的配套建设培养了大批各类经营管理和实用技术人才,使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极大地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科技成果管理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和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国家专利、人才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的组织实施,我国科技成果管理无论是在制度建设、还是机构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平台建设、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随着改革和发展,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九五”以来,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1996年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同年新的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出台;为了落实决定精神,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00年出台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国家秘密技术国内转让实施和出口管理,1998年科技部制定发布了《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和《国家秘密技术项目持有单位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2001年科技部颁布了《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为了全面落实专利战略,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总量的增加,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2002年出台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等。这些法规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形成了包括成果登记统计、科技查新、成果鉴定、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科技保密以及应用转化在内的比较完善的体系。 

  二是成果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平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建立完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开始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进行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调整。经过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科技成果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在调整中不断加强,进一步形成了专业化、联动、配合、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突出了宏观决策职能、综合服务作用。为了提高成果登记管理水平,实现技术手段现代化,1999年科技部建立了网络化的科技成果数据库。在此基础上,2000年建成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并注册了国家科技成果网站,把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系统、国家科技成果库和国家科技成果网进一步综合集成,初步形成了全国科技成果信息汇集、发布和推广转化的共享信息平台和工作平台,为实现国家科技计划成果高效管理和快速应用推广奠定了较好基础。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壮大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中介机构。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九五”以来,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除加强成果管理法规制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以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环境和条件的有效措施,使科技工作更多地面向市场,基本上解决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在改革中,一大批从事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服务的各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不断涌现出来。截至2001年,我国共建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372家,其中经批准认定的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61家,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21家,大学科技园22家;国家技术研究推广中心57家;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701家;各种类型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贸易机构5.4万家。这批中介机构为我国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稳步提高。衡量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指标就是看成果应用率是否不断提高。据《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公布数据,全国登记应用技术类成果的实际应用率1996年为64.7%;1997年79.7%;1998年80.5%;1999年81.1%;2000年86.26%;2001年88.71%;2002年89.37%;1996~2002年七年成果应用率平均达到81.48%。我国科技成果应用率不断提高,表明我国科技与经济结合得到进一步加强,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应用和产业化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新时期赋予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新要求和新任务 

  进入新世纪,我国第十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已启动实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加紧迫,对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要求更新更高。 

  1、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我国小康社会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实现发达国家早已完成的工业化,又要迎头赶上世界发展信息化潮流。因此,我国所面临的惟一选择只能是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全国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十五”期间科技所遵循的“创新、产业化”方针使科技成果管理和应用转化任务更加繁重 

  从“十五”开始,我国进入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关键时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实现社会生产力质的飞跃成为新时期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求出发,结合科技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我国明确提出了“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发展要全面贯彻“创新、产业化”方针。“创新、产业化”强化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创新,根据国家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即迅速组织力量、创造条件,把大量的研究创新成果投入到生产实践当中去,形成产品和效益,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3、激烈的国际竞争对加速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要求更加紧迫 

  当前,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间经济竞争进一步加剧。国际经济竞争就其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创造、应用和转化技术成果进而解决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能力竞争。因此,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从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出发,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并通过政府立法,大力加强国家投资,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技术转移。冷战结束后,面对新的世界竞争格局,美国及时提出了“科技强国”战略,相应地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NII),即“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及先进技术计划(ATP)等。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在已有一系列促进国家投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法律制度基础上,如《拜杜法案》(1980)、《国家合作研究法案》(1984)、《联邦技术转移法》(1986)及《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案》(1989)等,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又先后出台了《国家技术转移与升级法案》(1996)和《技术转让商业法》(1998)等,以进一步保证科技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大力提高我国经济发展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只有依靠科技,才能形成和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4、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科技成果管理要进一步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加入世贸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市场导向和经济利益趋动,R&D投入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格局。目前,根据投资来源不同科技成果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主要以国家科技计划形式产出的成果,二是主要以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单位自主投入产出的成果,三是主要以科技人员个人身份自主投入产出的成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使我国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进一步集中到发挥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层面上来,与之相适应,政府对科技成果的管理需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要重点加强国家财政投入的科技计划产出的科技成果管理,对于非政府财政投入产出的科技成果的管理主要通过制定政策来引导有关机构和社会根据市场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二是要在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国家科技计划中的重大成果的管理和应用推广,用分类管理的方式来改变过去由政府统一管理的模式。 

  三、当前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总是在实践中不断被解决,同时实践中又有新的矛盾不断产生,科技工作是这样,科技成果管理也不例外。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我国发展和“十五”时期科技工作“创新、产业化”方针的整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重计划立项,轻成果转化应用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目前,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比如科技成果评价办法需要随着形势发展不断改革完善,成果登记制度需要切实贯彻执行;二是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缺少科学完善规范的管理规则,多数科技计划对于计划成果在成果报告、成果发布、论文专著发表以及实验数据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缺少必要的规范和要求,使得许多我们必须掌握的情况却难于掌握;三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环境和条件尚不能满足成果应用转化要求,当前迫切需要增强金融资本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力度,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企业全面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使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从源头开始与市场转化相结合。 

  四、加强管理、分类实施,为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保障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情况,促进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科技部针对当前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已于近日发布实施。有关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和机构都要认真领会《规定》的精神,以便把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处,切实收到成效。 

  1、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是科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伴随国家科技计划从项目立项到验收结题的全过程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计划的管理办法而制定发布《规定》,将使成果管理工作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得到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成果管理的作用。 

  第一,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加强重大成果的管理,一般的计划成果按现有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验收成果。由于国家科技计划成果量大面广,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突出重点,确保重大成果及时得到转化应用。《规定》明确了重大成果的界定标准,要求在成果报告、信息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成果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对重大成果的管理。《规定》还对重大科技项目在落实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中有关各方的职责。在《规定》中,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经科技部授权或委托行使部分计划管理权限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机构、科技部内计划管理机构、成果管理机构和新闻宣传主管机构涉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责任到位。与此同时,《规定》在一些关键的管理环节上,充分考虑有关各方情况,注意了与现行计划管理的衔接,使相应的成果管理工作既简便易行,又能切实收到成效。 

  第三,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对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各个主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涉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有六个重要环节:一是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报告制度,要求凡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成果登记制度,重大成果项目承担单位要通过计划管理渠道及时向科技部成果管理机构报告;二是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发布制度,科技部负责重大成果发布及管理,定期或按需进行重大成果新闻发布,改变以往项目承担单位不与科技部沟通、未经批准就擅自进行重大成果信息发布的状况,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的发表,要求注明国家科技计划资助情况,涉及重大成果的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发表后要及时向科技部报告;四是要求重大项目要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国家和项目承担单位对于研究开发成果分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益,严格按照合同验收已确定技术标准目标的项目,对于未确定技术标准目标但有望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要采取相应措施对技术标准研制予以扶持;五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档案和仪器设备的管理,改变技术、资源和信息在单位间相互分割、封锁局面,推动资源共享;六是要求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扩大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影响,形成有利于成果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的氛围。 

  2、各级计划和成果管理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规定》的贯彻落实 

  为了全面落实《规定》,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各级计划管理部门和成果管理机构首先需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全面把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所开展的工作自觉予以落实,适时检查,找出差距、发现不足,按要求调整修改有关管理办法或改进相关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在科技计划中要加强信用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视情况停止其在一定时期内申报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个计划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项目承担单位积极配合,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责任机制,保证《规定》的切实落实。各级科技行政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科技部督促、检查《规定》的执行,同时参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具体办法及措施,加强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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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20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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